晏良

Mais où sont les neiges d'antan?

【刘柳】云中书(上)

有私设,见谅。


————


零.


    我不幸卒以谪死,以遗草累故人。


壹.


    柳宗元走了。在柳州。四十七岁。


    刘禹锡是在吃完饭正打算喝茶的时候知道这个消息的。他刚放下茶壶,杯中袅娜的热气伴着急促的叩门声一同盘旋上升。拆开信后所发生的事,他已记不大清了。他是在床上醒来的,醒来后第一件事竟是要寻那盏茶。那茶叶是多年前分别时柳宗元送他的。听他说这是他自己在后山种的茶树,采茶,晾菁,揉捻,烘烤,每一枚茶叶都亲吻过他的指尖。他曾说,这茶太粗糙,梦得别介意。


    他在床旁的小几上看到了熟悉的茶盏,上面竟神奇地蒸腾着乳白的热气,让他以为这是一场梦。茶还没凉,人还没走。


    他小心翼翼地轻啜了一口,似是恐惧又期待地等着茶水暖透他冰凉的胃。茶香入喉,落下的眼泪却比茶水还滚烫。


    茶已不是昨日的茶,人也不再是昨日的人了。


    ——可是,我还没有说出口。


贰.


    那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远得好像上辈子一样。


    那时柳宗元还年轻,他也年轻,皆是风华正茂。他当时不过小有名气,柳宗元的文章却已“流辈咸推之”了。他很喜欢柳宗元的文章,精裁密致,璨若珠贝。他自己虽不算擅长这种文风,却也禁不住的喜欢。当然,是喜欢文章多一点,还是喜欢写文章的人多一点,他说不准。


    他们是在会试的时候认识的。他永远也忘不掉走出考场时,前方少年清俊挺秀的身影。春风摇枝,早放的桃花在他肩上堆砌出一个盛世。那身影烙在他的瞳子里,忘不掉,灌不醉,磨不灭,深晰明亮,如在昨日。


    他们很幸运,大好年华便在茫茫人海中摸索到对方的手。几乎没有什么过渡与踌躇——也许那个年纪的人都轻肆得天真——他们很快就成了知心密友。他很喜欢他的新朋友,他的子厚也是。


    他的子厚。


    他不知道为什么,同行者中不乏出类拔萃志同道合之人,他的眼中却只有柳宗元一人。他不明白,正如他不明白为什么柳宗元也只看到了他。


    也许,当遇到相契的人时,整个世界都小得如同一粒芥子。眼前是星河万千,瞳孔里却只撷一颗星影。


    他们不知共饮了多少酒,同游了多少地方,相和了多少诗。那真是最好的时候,连长安的花都是百年一见的美。柳宗元的祖父曾做过宰相,刘禹锡知道他也会成为宰相。他会带着他的才华与抱负,登上他高不可攀的顶峰。他为他而骄傲。


叁.


    他拎着酒坛到柳府已是黄昏,夕阳把他的影子涂抹得浓墨重彩。门童认得他,径直将他引到府中小亭。只见柳宗元裹着大氅,拥着暖炉,整个人缩成了一团,只留一只冻得通红的右手在外执笔。他快步走过去,放下酒坛子,毫不客气地抽了笔握住对方的手。柳宗元也不见外,大大方方任他捂了,嘴上还念叨,说哎梦得,你觉不觉得夕阳在冬天最美?他停顿了一下,刘禹锡也不答话,他知道他不需回应。果不其然,柳宗元胳膊肘紧了紧暖炉,道,你看,冬天越冷,雪越白,夕阳越红。这冷使它灵动起来了。它好像在烧,在滚动,在跳跃,却是没有温度的。这倒使它有点像星子了,一样的亮而冷;可它又是血红的,热烈又狂傲地霸占你的全部视线……真是矛盾得可爱。说这话时,他嘴唇冻得发白,眼睛却亮亮的,看向他时,明亮的笑意都从他微挑的眼角里溢出来,潺潺流进他心底,沁得他又酥又麻。他忽然觉得,子厚和这夕阳一样矛盾得可爱——明明生了副惊为天人的躯壳和清清冷冷的嗓音,下笔却锋芒毕露,犀利尖锐;那颗心更是热血滚烫,仿佛要烧灼躯壳,以酹九天。


    刘禹锡心底百转千回,手上也不闲着,草草把桌上物什一并卷了,又推搡着柳宗元回了屋子,待到东西收拾妥当,炉子也生起火来,才走到复又裹成一团的柳宗元身边坐下,拉过先前带来的酒开了封泥。


    屋里还很冷,酒香氤氲不开,倒都被他们二人吸进了肚子。柳宗元笑了,刚从被团里伸出一只手就被打掉。“哎,这次先说好啊,只许两杯暖暖身子,不能再多了!”刘禹锡可忘不了之前游玩在外这人口口声声说自己酒量大,结果不是一杯倒也差不离了,最后还得自己送回来。“好嘛,两杯就两杯,梦得忒小气。”柳宗元嘴上嘟哝着,一杯酒却已经下肚了,结果没料到这酒比上回的烈,呛得眼泪直流。实际上,那只修长白皙的手举起酒盅的一刹那,刘禹锡就知道自己劝不住了——他没法拒绝柳宗元任何事。一时他真觉得自己有当昏君的潜质。


    不知喝了多少杯酒,反正肯定不止两杯,因为小坛子已经快见底了。刘禹锡觉得自己没醉,他酒量好着呢;柳宗元却早就醉了。他不做声地盯着刘禹锡的脸,突然咯咯地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那狡猾样子像极了小白狐,却是分毫媚态也无。这不是外人眼中的柳宗元,这是刘梦得的柳子厚。一时间,刘禹锡觉得自己也醉了,还醉得不轻。


    醉得不轻的一个后果就是,他糊里糊涂地欺身上前,亲了柳宗元一口。亲在唇角。


    这一亲,别说本来就只有三分醉意,就算有十分,现在也统统吓醒了。刘禹锡木木樗樗地定在原处,气都忘了喘。柳宗元却有些茫然的样子。他脸色醺红,眼神亮晶晶地瞅了他半晌,忽然凑过来啄了他一口。在唇上。啄完不待梦得作何反应,自己先傻傻地笑了起来,笑得肩膀一颤一颤地,像是在抖肩头的初雪。


    这下可好,他刘禹锡区区一介年轻书生,还没有那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时候来锻炼他的意志力,年轻人血气方刚,脑子直接被隔壁总角小儿的鞭炮炸了个五光十色锣鼓喧天。于是欺身而上,又触到了初尝的甜蜜与熟悉的绮念。


    唇舌相交的一刹那,他忽然觉得,之前所纠结的自己对柳宗元的喜欢到底是朋友方面还是恋人方面的问题,已经无所谓了。他爱他,已经深入骨髓,刻入灵魂。为什么不能是身体相缠又声气相求的知音眷侣呢?难道历史上没有先例吗?若是没有,他刘柳来做第一对又何妨?


    不知何时,窗外飘起了雪花。鹅毛大雪掩去了两人进屋的脚印,却没能掩住柳宗元遗落在亭中石桌上的手稿。


【TBC】


——


一点无用的碎碎念:

其实磕刘柳好久了,限于自己有限的学识一直没敢动笔。今天终于写了,我爽了(?)

我爱柳宗元,我爱刘禹锡,我也很爱刘柳这个并称。

写到“身体相缠”时忽然想到《画情》的“留得你一晚,骨骼都相缠”。然后发散思维“留住你一面,画在我心间。谁也拿不走,初见的画面。哪怕是岁月,篡改我红颜。你还是昔日,多情的少年”,然后就“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然后“同年同拜校书郎,触处前行烂漫狂”……越想越难过,越难过越想写刀(ntm)

大概,还是因为太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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